木子草右水

原耽杂食/盗笔主瓶邪/全职主伞修/所有cp可逆可拆/只雷ooc(够香也行

人性(诡秘之主完结感言)

人性       

  ——传播愚者信仰,狒狒有责

我按灭手机屏幕,问自己:这本小说最打动我的地方是什么呢?


追了这么久的更新,之前的剧情已经很难梳理出一条清晰的脉络,可是总有一些碎片在记忆里闪光:

我记得中下阶级的莫雷蒂家精打细算地过着拮据的小日子,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开着有点冷的玩笑,盘中的嫩豌豆炖羊肉配上黑面包已是难得的佳肴。

我记得作为官方组织的值夜者,他总是健忘,她调戏新人,他深谙报销技巧,她喜欢八卦糗事,他是不会写诗的诗人,她是没出版过作品的作家。他们是守护者,他们是时刻对抗危险和疯狂的可怜虫。

我记得在城市的阴影中,铅中毒的女孩倒在马车扬起的尘埃里,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摸索着衣兜里最后一支香烟,他们或许共享着同一篇墓志铭:他/她是个人。

我还记得,中产阶级的“体面”破碎后放下尊严的那位太太、在追逐了许久的第一缕光中合上眼的首席、本应蛊惑人心却不料作茧自缚的魔女、舔到最后应有尽有的小镜子、龙傲天种马文代表罗塞尔大帝、致力于 种植杂交蘑菇的弗兰克……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即使他们或许是配角,或许只是舞台的背景布。


主角其实也没那么像主角。借用某诗人的话来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特殊的人,总是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而周明瑞,或者说克莱恩·莫雷蒂,只是其中的一个。

他没什么宏图大志。最初他一心想回家,接着复仇成了前进的动力,后来自保的压力已经让他半点不敢懈怠,最后他只求保护那些重要的人,为此连自我也可以放弃。那么容易满足的人,简单的甜冰茶搭配迪西馅饼,纸币油墨的香气还有金币灿烂的闪光,或许比什么非凡能力邪神权柄更令他愉悦。可是他已经很久没有休息过了。

他总是遵从心的意愿(怂)。海上最疯狂的冒险家连在手上划道小口子都要犹豫半天,创业期邪神最擅长的就是举报、逃跑、喊救命。可是在廷根、在贝克兰德、在班西,退无可退时,他又像个愣头青一样莽上去,毫不犹豫把自己的一切压上赌桌。他说他怕,可是他还说,总有些事情高于其他。

他是永远流浪的游子。周明瑞的故乡不可能再现,克莱恩的过往已被埋葬在墓园,玄学侦探在万家灯火中沉默,疯狂冒险家理应独自漂泊,富翁的庄园中陈年的美酒再没人享用,魔术师的传说散落在偏僻的城镇中……他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可是他守护了世界上无数人的家。


克莱恩“三年真神五年旧日”,但谁都知道,他并不想被称为“祂”。神性并不是什么糟糕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对人的超越。可诡秘世界中少有高层存在愿意抛弃人性,做“以万物为刍狗”的神灵,克莱恩尤其如此。他那么恋家,那么重视自己的朋友 ,那么同情人们受到的苦难。他放不下。

费尔巴哈哲学说,人和动物的唯一区别就是意识。有这种意识,人就能把类作为对象,他们就明白,所有的个体结合起来才存在人类这个种群。这种意识就是人性,它的三个要素是:“理性”,“意志”和“爱”。


如真如此,我想,愚者先生一定是最有人性的神灵。


Ps:以上都是卷毛狒狒疯狂状态下的胡言乱语,接下来是理智发言——呜呜呜呜呜呜我哭辽小克你怎么这么好麻麻爱你prprprprprpr来抱抱\(//∇//)\,我就是愚者最忠实的信徒不服来战!!!乌贼杀我他怎么可以这样捅刀,正义小姐姐也成长了好多可是我为什么这么难过,哈哈哈哈哈哈伦兔大傻子原来外置大脑用多了真的会变笨,诶妹妹终于知道小克没死了嘛召唤邪神拍手手也过分可爱了吧,啊啊啊啊啊不行不写完这个东西我没法睡午觉疯了疯了我果然是理科生语死早写的都是什么 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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